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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和使命

理想
確保香港的公共行政公平和有效率,兼且問責開明,服務優良
使命
透過獨立、客觀及公正的調查,處理及解決因公營機構行政失當而引起的不滿和問題,以及提高公共行政的質素和水平,並促進行政公平
職能
申訴專員應擔當監察政府的角色,以確保:
官僚習性不會影響行政公平
公營機構向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務
防止濫用職權
把錯誤糾正
在公職人員受到不公平指責時指出事實真相
人權得以保障
公營機構不斷提高服務質素和效率
   
信念
以公正客觀的態度進行調查
勇於承擔責任,為市民和在本署職權管轄範圍內的機構提供便捷的服務
對市民和機構尊重有禮
維持專業水平,切實履行本署各項職能
   
衡量工作表現的準則
處理個案的速度
投訴人對本署處理其個案的滿意程度
申訴結果
承諾實行及/或已實行的建議改善措施
是否再接到類似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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