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申訴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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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直以來,申訴專員都提倡以積極的態度處理投訴,主張視投訴為管理工具,藉以提高服務水平和改善公共行政。為實現推動各機構以積極態度處理投訴這個理想,申訴專員於一九九六年引進機構內部處理投訴計劃(又稱「現處計劃」),使有關機構有機會檢討服務,以及作出恰當的改善和修訂。以這種積極處理投訴的文化作為基礎,便可建立有效和專業的處理投訴制度,為市民提供更佳的服務,從而進一步貫徹「服務市民」的使命。

印行這本小冊子的目的在於:

 
推動各機構建立以積極態度處理投訴的文化。
提高各機構在處理投訴方面的專業水平。
提供指引,使正在計劃或已手設立又或正在檢討內部處理投訴機制的機構(包括不屬申訴專員職權管轄範圍的機構)有所依從。
 

這本小冊子以淺白的文字,說明有效的處理投訴機制如何能協助你的機構改善為顧客 提供的服務,以及良好和專業的處理投訴機制有何特點和要素;並且說明設立處理投 訴機制的方法、處理投訴的基本技巧,以及可為投訴人作出的糾正和補救措施。

各機構應該樂意接受投訴,從而改善服務,減少投訴;處理投訴的重點,應在於解決 問題和防止再出現類似的投訴。機構接受投訴,然後迅速採取行動,恰當地處理或解 決投訴,便更易獲得市民信任,亦可使機構的運作更加專業和有效。最重要的是,妥 善和徹底地調查投訴個案,不僅可以為個別人士洗雪冤屈,還可提供難能可貴的機 會,使有關機構的行政體制更臻完善。

 


擬訂處理投訴機制

   

為甚麼要設立處理投訴機制?

 

管理完善及負責任的機構必須設有清晰明確和廣為人知的處理投訴程序。一間機構如 設有良好的處理投訴機制,便可迅速和輕易地解決大部分投訴個案,盡量根治投訴所 涉及的基本問題;亦可循明確的程序,處理仍未解決的投訴;更可從調查投訴的工作 中汲取經驗,藉以改善服務。

 

擬訂有效的處理投訴機制的目的

 

2.處理投訴機制是否有效,主要取決於這個機制是否有助紓解市民對其已經或認為應 享用的服務的不滿。有效的投訴機制應該:

 
設有讓市民向有關機構投訴的直接途徑
訂有調查投訴的程序
讓投訴人知悉調查的進展及結果
就查明所指屬實的投訴提出補救的方案
提議一些方法以防止問題重現
提供反饋資料,讓機構管方就資源分配、處理事情的先後次序、策略規劃、提供 服務及質素保證方面作出決定時參考。
 
良好的處理投訴機制的原則
   

3. 良好的處理投訴機制應該:

   
廣為人知,方便使用
程序簡單,清楚界定各個處理階段和各項職責
具有效率,可在預定期限內迅速採取行動和解決問題
客觀持平,不受不必要的影響或干預
保持機密,以保障投訴人的隱私權
 
有效的處理投訴機制的要素
 

4. 有效的處理投訴機制應清楚界定以下事項:

   

投訴的定義 - 每間機構須自行下定義;投訴的定義在很大程度上視乎個別 機構想從投訴機制中獲得甚麼效果而定。
狹義上,處理投訴機制可解釋為適當地處理強烈憤懣的方法。廣義上,則可解 釋為對有關機構的政策、程序、收費、僱員、代理人、服務質素或所售賣的貨 品表達的不滿。

也可以考慮清楚說明處理投訴機制不會處理哪些事項,例如說明不會處理針對 以下情況的投訴:

   
要求提供某項服務(例如報告街燈有毛病,要求修理)
索取關於機構的政策或處事方法的資料,或要求就這兩方面作出解釋
可循法律途徑取得補救方法或有權提出上訴(循獨立的上訴渠道,例 如上訴審裁處或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的事情
 
可以提出投訴的人 - 是指任何使用有關機構提供的服務或要求有關機構提 供服務的人士,在適當的情況下,應包括獲得未能親自提出投訴的人授權而提 出投訴的人。
機構可擬訂處理匿名投訴的政策。一般來說,假如匿名投訴所涉及的事情較為 嚴重,同時所提供的資料也充分,有助調查工作,便可予以處理。同樣,你的 機構亦可能須要擬訂有關處理重覆作出的投訴的政策。
投訴程序的各個階段 - 根據經驗,分階段處理投訴是最有效的,但處理投 訴的階段愈少愈好,例如:
第一階段 - 由有關的機構處理市民首次提出的投訴,並設法解決問題。 為使市民更加滿意,前線人員應盡量即場處理有關投訴。
第二階段 - 如果市民所提出的投訴仍未能圓滿解決,便應交給由機構在 內部委任的較高層處理投訴人員進行調查,然後將調查結果告知投訴人。

第三階段 - 如果經過機構內部調查程序仍未能解決問題,便應將投訴個 案交由外間的獨立機構處理。對於針對行政事宜的投訴,有關機構應告知投 訴人,可要求申訴專員或外間其他適合的獨立機構覆檢投訴個案。
雖然這個模式建議分階段處理投訴,但實行起來往往不能一成不變。有些投訴 永不會由提供服務的機構處理,但會直接進入第二或第三階段。例如,有些投 訴人或會直接向申訴專員提出投訴,申訴專員如認為適宜根據「現處計劃」, 將簡單的投訴轉介有關機構處理,有關投訴個案便會進入處理投訴過程的第二 階段。

   
投訴的形式 - 由於大部分機構都設有電話查詢熱線服務,你的機構應該預 料大部分投訴都是透過電話提出。在第一階段,可能毋須要求投訴人以書面提 出投訴;但由第二階段開始,最好要求投訴人以書面提出投訴。投訴表格是很 有用的,但宜力求簡單易用,措辭宜力求淺白,例如用「請將你的意見告訴我 們」、「你的意見值得考慮」等字句。遇有投訴人覺得以書面寫出投訴有困難 時,你的機構應為他們提供協助。以書面提出的投訴應盡可能詳細明投訴人 認為有哪些地方出錯,以及他們希望你的機構如何糾正錯誤。
   
時限 - 處理投訴程序的每個階段都應該設定時限,這些階段包括認收投 訴、進行調查及最後回覆投訴人等。愈早紓解投訴人的冤屈或不滿的情緒,投訴 人便愈有可能感到滿意,亦有可能十分讚賞你的機構。對於透過電話提出的投 訴,如果你的機構未能即場解決有關問題,其後過了一個星期仍未給予答覆, 投訴人便會更為不滿。至於書面投訴方面,一般來說,投訴人預期公營機構在兩 個星期內認收投訴或給予簡覆,以及在三個星期內給予具體的答覆,這都是合理 的期限。
   
糾正方法 - 如果認為投訴合理,便須考慮作出補救,以糾正錯誤;糾正方法 必須恰當,因應投訴內容而定。向投訴人道歉通常是最佳的補救方法,尤其是當 投訴人所關注的問題已獲得解決,則效果更佳。其實,倘若有關機構承認錯誤, 大部分投訴人都會感到滿意的。
語文 - 應按投訴人提出投訴時所用的語文,以中文或英文作答;並應使用淺 白易明的用語,盡量避免使用專業用語或術語。
   
語文 - 應按投訴人提出投訴時所用的語文,以中文或英文作答;並應使用淺 白易明的用語,盡量避免使用專業用語或術語。
   
其他投訴渠道 - 應告知投訴人,假如他們對投訴結果感到不滿,他們可以怎 樣做、可以向機構內部哪個部門或外間哪些申訴渠道(例如申訴專員等)提出投 訴。在你的機構的服務承諾中,應告訴投訴人可向申訴專員投訴。這樣做只會增加 市民對你的機構的信心,相信你們能做到以公開、持平、問責的態度為市民服務。
   
對待難以應付的投訴人的方法 - 應該作好準備,以應付這類投訴人,尤其是 看似精神有問題的投訴人。你的機構可選定受過有關訓練的一名或一組人員,以確 保這類投訴人的權益不會在投訴過程中受損。
   
訓練方面的安排
 

5.有關處理投訴的訓練,應當是顧客服務訓練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其目的在於培養一種 為顧客服務的文化,並強調這種訓練對投訴人和處理投訴人員雙方肯定是有利的。所安 排的訓練必須配合以下各人的需要:

 
調查投訴的人員
提供服務並經常處理投訴的人員
 

訓練計劃須包括在引進處理投訴機制前的訓練、為新入職人員提供的入職訓練、為在機 制內負責新工作的人員的補充訓練,以及不斷定期提供的複修訓練

 

處理投訴機制如何協助你的機構改善服務?

6.處理投訴機制除了讓市民循有效途徑提出投訴,並解決有關的問題外,另一個十分重 要的目的,是改善服務及所有關於提供服務的事宜。處理投訴機制須包括記錄和分析投 訴類別、投訴事項,以及調查結果的方法。假如調查結果揭示任何錯誤或問題,調查人 員應向有關工作單位的主管報告,以便他採取恰當的行動,避免同樣事件再次發生。如 果發現了會造成嚴重後果或引起重大問題的重大錯誤,調查人員應提醒有關機構的主管, 考慮是否須作全面檢討。每一宗投訴都提供一個機會,讓你的機構檢討和改善服務。回 答以下問題,你便可以找出實質問題所在,然後作出改善:

 

哪裏出錯?

請回答以下問題:

 
這類問題/投訴是否可以預見?
是否已有一套處理這類問題的方法?
這套方法是否如預期一般運作良好?如果不是,為甚麼這套方法不奏效?
 
日後如何可以做得更好?
 

請回答以下問題:

 
這類問題/投訴是否有可能再次出現?
再次出現的可能性有多大?
有甚麼辦法可以避免這類問題/投訴再次出現?
採用上述辦法的後果會否比問題本身更壞? (為免再犯同樣錯誤而採用的辦法會否太昂貴或太複雜,以致造成反效果?)
 

要知道處理投訴機制是否有效,其中一個指標可能是看看在接獲投訴後找出和糾正/解 決了機構內多少缺點或問題。

如果自從引進處理投訴機制後,只找出少許缺點,則可能是你的機構已臻完善,或 更可能是你們所蒐集的投訴資料類別有欠妥善,需予檢討。例如,假如你們並無蒐集分 部辦事處的資料,但根據經驗所得,有頗多宗投訴原來是與這個辦事處有關的,你們便 要開始全面蒐集有關這個辦事處的投訴資料。

如果自從引進處理投訴機制後,找出了許多缺點,則可以肯定你們蒐集的資料十分 有用。

在以機構的觀點斷定你們的處理投訴機制有效之前,應先確定你的機構已將問題解 決,並非只是找出問題和承認它存在。

有效的處理投訴機制

投訴人期望獲得怎樣的對待?

人們提出投訴時,都希望你的機構做到以下六點:

 
聆聽
瞭解
尊重
解釋
道歉
盡快採取行動
 

即使你的機構不能採取投訴人想你們採取的行動,但你們如能做到其他各點,投訴人通常也會感到滿意的。

投訴人的權利和責任

2.投訴人應知道和瞭解他們的權利和責任。投訴人的權利應包括:

 
獲得公平對待
獲得以禮相待
適時獲得準確的意見
隱私權得到保障
獲悉作出有關決定的原因
 
投訴人的責任應包括:
 
適時提供準確的資料
禮貌地對待有關機構的人員
採取合理和合作的態度
 

處理投訴的技巧

3.如果有關人員採取正確的態度和技巧,便可以更有效地處理投訴。正確的態度和技巧 包括:

 
表示有同感 - 必須明瞭,無論投訴是否合理,投訴人感到受屈的心情是真的。 你的機構須以尊重、和善及專業的態度對待投訴人,藉此紓解其受屈心情。
以尊重、和善及專業的態度對待投訴人,藉此紓解其受屈心情。
每當有需要時應即澄清疑點,但不要發問帶有判斷性的問題 - 盡可能發問一些 沒有規限性的問題,例如「怎樣......?」、「何時......?」、「誰......?」、「為甚 麼......?」等;並且避免用不信任的語氣質問投訴人,例如「你肯定事情確實是這樣 嗎?」、「......是不是你提出投訴的根本原因?」等等。
在處理投訴之前,應盡量消減投訴人的怒氣。應付忿怒的投訴人時,保持以禮相 待、運用良好的聆聽技巧和表示有同感,是至為重要的。其中一個可取的技巧,是贊 同投訴人一些沒有譴責成分或不違反你的機構的目的和目標的說法;你可以說「我十 分同意......」或「你可能是對的」。你通常也可以認同投訴人所說的事實、毋庸爭議的 大原則,以及投訴人有堅持己見的權利。要是投訴人的心情並未平伏,切勿與他爭辯 一些事實,或質疑他提出其論點所持的理據和邏輯。
當你轉介投訴時,請確保你將投訴轉介給適當的人士或機構處理,並向這些人士 或機構扼要述全部有關情況,然後才讓投訴人與這些人士或機構聯絡。被人由一方 轉介到另一方,可能是投訴人最感沮喪的事。不過,如果毋須投訴人重新解釋,他們一般都會接納一次「善意」轉介的。
 
補救方法
 

4. 補救方法有很多形式,可以包括:

 
解釋為何採取投訴所針對的行動,說明你的機構的有關政策、程序及法例。將有關 政策的複本交給投訴人參閱,通常都會有用。
如有犯錯,便衷心致歉。即使錯不在你的機構,也可致歉,因為道歉是平息投訴人 不滿情緒的有力武器。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致歉但不承認你的機構有錯,例如表示 「這件事令你對我們感到不滿,我們深感抱歉」。

如果投訴人提出一些可解決問題的合理要求,則應嘗試滿足這些要求,又或採取某些 行動,例如:

 
  提供尚未給予的服務
  保證在指定的期限內辦理仍未完成的工作,並確保辦妥這些工作
  找出錯誤、解決問題,並告知投訴人
  向投訴人提供更多有關現有服務的詳細/有用的資料
  派遣另一名人員督導處理投訴人的個案(尤其是當你的機構與投訴人的關係可能會持續一 段時間)
  檢討/撤銷/修訂原來的決定
  將事件交回最初作出決定的人員重新考慮
  答應給投訴人的檔案加註,說明檔案所載事實受爭議
  修改政策或程序,使同一問題不會再在其他顧客身上發生,並將這項行動告訴投訴人
  豁免某些費用或附加費
  根據現行政策提供其他財政上的補償
 
假如你的機構未能解決投訴個案應怎麼辦?
 

5. 由機構內部處理投訴確實有缺點,因為投訴人往住會質疑這個機制能否獨立運作、是否 公正持平,而且這個機制通常會受到有關機構的政策所限。要消除這些疑慮,便有賴各機 構以積極和更公開的態度行事。

6.實際上,各機構未必一定能夠滿足投訴人的要求,或答應投訴人為解決問題而提出的一切 條件。你的機構得運用普通常識,根據機構本身的政策及資源,斷定哪些要求及條件是合理 和可以做到的。對某些投訴,只要你們已適當地聆聽投訴人的意見、瞭解他們、尊重他們、 恰當地向他們解釋和道歉,你的機構亦未必須要採取進一步行動。你的機構可以採用下列方法:

 
清楚告訴投訴人你的機構可以做甚麼和不可以做甚麼
告訴投訴人可要求申訴專員進行獨立覆檢
告訴投訴人可要求外間哪些已確立的行政或法定上訴機制覆檢其個案,如認為適 當的話,應告訴投訴人循法律途徑尋求補救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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